1、職業健康監護 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人員到具有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體檢,對體檢結果有職業禁忌癥的和疑似職業病的要調離原崗位并妥善處理。同時對新錄用工人進行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對離崗人員進行離崗體檢。同時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檢測、職工健康監護等職業衛生檔案。 2、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的要求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配備符合本崗位要求的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為接觸毒物的勞動者提供防毒個體防護用品。為每位勞動者配備防噪耳塞;并督促勞動者按要求佩戴。建立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和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臺賬。 在夏季高溫時要加強員工的高溫預防意識,對員工進行防高溫培訓,在炎熱夏季,當室外氣溫超過37℃時,要及時采取綜合性防暑降溫措施。 3、警示標識、危害告知卡、危害告知 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的要求,在產生(存在)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及時更新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告知卡、公布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 (1)做好排風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確保設備的防護有效性。 (2)加強地面清掃,制定嚴格的清掃制度,并盡量采用濕式清掃或負壓清掃,避免揚塵避免積塵引起的二次揚塵。 (3)加強防護設施的檢維修和保養,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作好相應的記錄臺帳。 5、應急救援 建議用人單位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演練。 6、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建議用人單位收到本報告后并對接觸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后,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并接受有關部門審核和檢查。 |